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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邓州致远校门口突发车祸 安全教育不容忽视

    信息发布者:smile0516
    2017-11-06 18:35:02   转载

    据群友爆料:11月6日中午2点左右,团结东路致远学校门口突发车祸。一名12岁左右小女孩自驾电动车被一辆豫A轿车撞倒。

            据围观群众讲该女孩可能系致远学校走读生,自驾电车上学到学校门口从路南过马路时,被轿车自东向西撞上。该轿车司机为一名男性青年已被交警控制,详细事故以交警公布结果为准。

    小女孩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,祈祷孩子能没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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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女孩已被送往医院,地面上还留着血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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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事故中的豫A牌小轿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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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女孩所骑的电动车,已严重损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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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部分物品

           在此交警提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,电动车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并且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,与机动车一样同样要保持车况良好。当前,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较为普遍,大多数学生未达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关于驾驶电动车的年龄规定,加上学生驾驶技术生涩,法规安全知识缺乏,注意力不够集中,处事应变嫩稚,因而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,安全问题令人担忧,对此学生家长和学校应引起高度重视,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学生驾电动车安全问题的管理,让事故的伤害远离我们的学生。

    小编在此也呼吁各位家长,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,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各位家长要做到监护责任。

    珍爱生命,安全第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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